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1/2022-0003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金融办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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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开展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9日19:00至11月29日19:00。 二、登记对象 凡与卓达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持有合同、协议、借据、收据等有效凭证的投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三、登记内容 投资人对以下信息逐项信息登记: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 3.合同(协议)信息:合同(协议)名称、投资金额、未返还投资金额、已获收益或补偿金以及房产信息、房屋信息等; 4.交易信息:投入资金的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返还资金的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 四、登记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信息登记工作采用手机APP线上登记。投资人在通过本人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手机APP(仅支持安卓手机操作系统),按系统提示录入本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进入适宜的栏目,填写有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收据、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拍照或扫描后录入系统)。 五、注意事项 1.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信息登记行为,系统的“实名认证”须由投资人本人亲自办理。投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办理;投资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投资人为单位的,须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办理。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系统提示为准。 2.请投资人及时、全面、如实进行信息登记,避免因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 3.投资人应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资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信息登记受理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信息登记受理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的“我要咨询”功能反映,也可通过公告所附的咨询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有关机构将安排专人收集、受理并反馈。 6.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参加信息登记后,要主动向所属县(市、区)纪委监委或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如实报备所登记的信息,并如实说明资金来源。 “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9日 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补充信息登记公告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9日,已组织开展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鉴于近期受疫情影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为最大程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决定开展卓达案件投资人补充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29日19:00至12月14日19:00。 二、补充登记对象 凡与卓达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持有合同、协议、借据、收据等有效凭证,但未于2022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在“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有效登记的投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三、相关事项 1、本次补充信息登记继续通过“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平台线上操作,不接受线下登记。 2、登记内容、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延续2022年11月9日发布的《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公告》不变。 3、卓达案件信息登记工作涉及全国各省区市,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全国性补充信息登记工作仅此一次。希望投资人及时参加信息登记,避免因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4、投资人应及时并如实、全面登记信息,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逾期登记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见裕华区人民法院官网)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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