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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将有何种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 2022- 11- 01 1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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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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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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