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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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县认真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门户网站(http://www.c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878130;传真:0577-688811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坚持权责透明原则,积极推动用权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我县以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梳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职责,明确各部门是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对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负责,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布、组织实施和动态调整,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集中公开,全年合计新增、变更清单事项共140项。二是进一步完整公开体系。我县按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两化”要求,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作为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的主要抓手,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条目方式进行分类,并将目录编制结果及时发布到苍南门户网站。目前,全县涉及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完成编制。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共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文件84个,在对全县各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同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情况,在“中国苍南”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目前共集中对外公开了县政府及县级各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26个。 (二)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2020年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我县继续以“中国·苍南”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不断拓展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等渠道,主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建立了“六稳”“六保”信息发布、就业领域、卫生健康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了相关工作的最新动态,集中公开了所有惠企利民政策,用图片新闻、政策问答、图表图解等方式阐释了各项举措及其成效,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全年,通过“中国苍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1000条。“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发送信息5条左右,以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形式,发布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最新民生服务信息以及疫情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动态和应对措施等内容,并做好网友提问的回应、解释、阐述、化解等工作。全年通过网上信访、领导信箱、问政平台回应企业、群众关切12729件,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直属部门一把手参与规范性文件解读28件,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优化服务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 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全县依申请公开办理234件,其中,县本级受理46件,涉及诉讼2件,纠错1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下属单位共受理188件,涉及行政复议9件,纠错2件,涉及诉讼36件,纠错4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网站平台规范化建设。停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中国苍南”政府门户网站增设政务公开专栏,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优化版面设计,并对网站内容进行整合归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在19年清理整合全县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平台维护工作,强化“苍南发布”公众号的权威发布效应,充分发挥“看苍南”APP“矩阵”传播的效果,合理用好大数据支持“放管服”改革,实现“便民利民”与“基层减负”的有机统一。 (五)加强培训指导做好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推进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建设。全年业务培训人员100多人次,同时,深化技术人员“面对面”业务指导力度,通过电话、邮件、钉钉、视频等不同渠道对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指导60余次。8月14日,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参加全国政务公开领域知名专家肖卫兵的网络授课,深入学习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让全县从县政府领导到乡镇部门负责人都接受了一次深入的学习。 (六)强化考核监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考绩考核,充分体现“五公开”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县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和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乡镇、建设平台考绩办法〉分项考核细则和攻坚计划表》的通知的精神,加大对政务公开的考核督促。县政府政务公开办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组织专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各单位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了工作动态考核机制。全年,我县共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不定期检查6次。二是做好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对基层指导的力度与频次,重点就“两化”建设、政府网站更新、政务公开特色项目等进行专题指导和督查。2020年,全县未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日益复杂,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容易引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相对较弱,加上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不够,文字解读占比过大,运用图文解读形式比例不足,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动态信息公开较多,对涉及财政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行政审批、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指导督查乡镇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使用和日常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和“看苍南”APP,严格信息采集、备案、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四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五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为基础,对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目录建设和内容发布机制。六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好,提升政策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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