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局办公室根据2016年度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968002。 一、基本概况 2016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处室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中,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具体实施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所在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门户网站、发文、会议以及微信、微博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宜;各处室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上传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在门户网站进行审核并发布。 (二)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要求,突出安监部门的工作特点,对应公开的内容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在内容上,主要涵盖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综合监管、事故快报与分析、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宣教培训、规划科技、中介机构、行政许可、打非治违、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其中,在生产安全事故方面,重点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和工作措施建议;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事故调查情况。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方面,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事故前追究刑事责任制度和《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365体育怎么打不开网址_365数字含义 (三)拓展公开方式。我局坚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网站共设一级栏目10多个,二级栏目30多个(含业务模块),基本涵盖我局所有工作内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会议形式和文件、通报、宣传资料等载体进行公开,特别是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执法、事故调查和追责等情况,每月发布一次通报;三是通过“温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微博,每天公布相关安全生产信息,而且将程序性公开内容与阶段性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便于群众了解监督。上周,“温州安监”微信公众号粉丝量居全国市、县安监部门第三位。四是通过行政服务窗口公开,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等。五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和热点信息。我局专门在温州都市报开设“安监周刊”,每两周一期两版面专题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1条,累计公开7635条。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指南、法规规章、部门动态、执法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通过政府信息网,对我局主要领导履历、机构设置和职能、办事指南、应急救援预、部门动态、执法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三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3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单位负责人:贾焕翔 审核人:徐文渊 填报人:田野 联系电话:88968101 13868689126 填报日期: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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