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就2015年来的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也是县政府打造“服务、责任、法制、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2015年12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简要概况如下: (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县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及时公开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的,三公经费也一并公开。目前,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以及三公的预决算都已网站上公开。我县审计部门都会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对上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在《新平阳报》等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告。就审计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在及时进行整改后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债务监控、日常监督等监管工作,通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二是社会公共服务公开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县社保部门制定相关服务窗口工作细则,以及服务流程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社会保险信息是群众十分关心和关注重要信息之一,我县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号、社保自县查询、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定期向广大群众公开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的各方面业务。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县社保部门专门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互联网媒体,每月适时发布社会保险有关信息。此外还设立12333电话服务咨询平台,接受群众的咨询。社会公共服务信息正在通过传统和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社会保障信息有关情况。我县教育部门也通过《新平阳》报纸、平阳电视台等媒体就考试招生、课后托管等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3次。在平阳教育网上开设“公告公示”栏,特别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师考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评优评先、阳光招生、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全年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5件。2015年度,县招生办就“阳光招生”,共接受社会咨询电话4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近300人次;截至12月3日今年共答复“阳光平阳•纠纷问效”网络问政110件。三是重大项目信息情况。利用平阳县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平阳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各类信息统计管理,记录每年列入县重点的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年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与月度完成情况,月度完成情况包括每月完成投资额、形象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上报时间等信息。自管理系统开始使用至今,已记录有163个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其中今年县重点建设项目里的55个项目,今年每月按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项目单位共计49个,其中实施项目48个,总投资额约33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为61.62万元,1-11月完成投资额为3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58.42%,预备项目一个,总投资额为1.65万元。四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辐射安全审批信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五是公共资源信息,我县国土部门专门建立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由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了关切民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9个政策性文件;公开公示了192个行政处罚文件,137个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土地登记公告及规划批复等642宗,做到公开、透明。六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对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我县市场监督部门除食药类案件外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已经录入到上级部门案件系统,该系统与省政府的公示系统已经做好相关的数据对接,每月都会对上个月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处罚结果在本局外网进行公示,今年已公示11期。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我县市场监管局外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药品行政案件2期。在《新平阳》报纸上发布保健品消费提示2期。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各有关部门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做好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法定公示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政府各部门在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企业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等企业信息。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众可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查询。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从2014年以来,县公开办聘请了1名开发人员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应急数据管理,开发升级网站功能,至2015年12月份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升级更新,界面焕然一新,窗口更加美观和人性化。今年年初对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经办人都做了统一梳理并发布在内部网页上,10月份对各个单位节点的信息逐个进行清理和调整并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逐个进行电话联系整改,目前各镇(乡)、县政府直属单位等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单位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之中,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信息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同时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工作群、县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 (三)加强指导和协调,完善依申请公开体系。县公开办人员及时对各乡镇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通过网络、电话、当面指导等形式对先关新上岗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依申请答复、信息录入、目录指导、平台应用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情况,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指导各单位抓好目录规范更新和信息分类,及时完成县政府及各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年初,我办结合路线教育活动,在开展的周一夜学上,法制办和信息公开办公室就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依申请公开面临的现状做了介绍,办公室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作了充分的肯定和就下一步如何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工作作了部署。同时,公开办为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学习和借鉴市府办和周边县市区并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室内部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受理流程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单,在不能直接办理的情况下制定了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助办理的流程和相应答复表,在收办理依申请信息的时候做到能有规可循,层层把关。 (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制订审查的程序,从秘书拟稿,到领导签发,到文书发文,层层把关、逐个落实、做到公开前要审核,关口前移,责任到人。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此项工作被纳入《平阳县政府工作汇编》内,形成日常工作规范。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就规范网上依申请和答复,研究并开发了申请人对申请单位作出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分的功能,县公开办也可以参照该功能对各部门作为年底公开工作评分的一项依据。升级了第三方答复功能,修改了以往收到非本机构答复范围的申请需手动转发的弊端,可以在后台直接转发给相关部门并及时做手机短信提醒和有效时间倒计催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本县的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本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以及镇(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信息4615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类占80%以上,其次是民生事项类,再次是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的内容涵盖县政府及各部门、各镇(乡)的行政许可、执法事项、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运作以及其他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县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并按时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补偿安置、旧村改造等方面;其中网上依申请公开为:17条,已公开17条;收集网上意见信息为:2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10(其中9件为县国土资源局)被依法纠错数4件;行政诉讼4件(其中3件为县国土资源局)被依法纠错数2件(均为国土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对被申请频繁的个别单位的指导和相互沟通不足;三是基层信息员岗位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有待完善;四是对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意识有待提升。五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有的还认识不到位,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向社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含义不够了解,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全面。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对个别被申请频繁的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探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运用办公室内部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受理流程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单,各科室通力合作,使依申请办理的及时性和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6年1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43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3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3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3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9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7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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