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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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07.2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1.00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418.98万人,女性人口388.2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全市当年计划生育率为84.5%,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84.4%,当年含往年补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4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2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624元,增长6.9%,其中食品类支出9936元,占38.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94元,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1724元,增长8.3%,其中食品类支出5418元,占46.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6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2.1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41.26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1.20辆。 全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67.21亿元,自房改以来累计缴存377.46亿元,年末余额220.34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8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95.64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75.11亿元。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面积554.46 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4.72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1249.41 万平方米。 全市设镇64个,街道办事处60个,乡6个。城市社区297个,居委会188个,建制村5403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2681个。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21.88万人,比上年增加17.85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5.24亿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38.98万人,当期发放养老金108.91亿元。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3.42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9.62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2万人,当期征缴失业保险费7.34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7.76万人,当期征缴工伤保险费4.21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8.06万人,当期征缴生育保险费1.47亿元。 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89万人,发放保障资金 3.87亿元。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2.71亿元。全市慈善系统共募款3.43亿元,支出救助金2.64亿元;资助贫困学生17118人,资助金额3148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9655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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