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其他社会事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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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建设占地2182.81公顷,比上年增加66.6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25.79公顷,开垦荒地新增耕地958.4公顷。年内耕地增减相抵净减少5.0公顷。 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县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28个;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县级1个;风景名胜区 36个,其中国家级3个5处,省级8个,市县级25个;森林公园 25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森林公园12个,市级森林公园8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73个。全市建成 6所国家级绿色学校,91所省级绿色学校;建成3个国家级绿色社区,60个省级绿色社区,5家省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 全年新建扩建城市道路面积12.46万平方米,累计1616.62万平方米;年末绿地面积3418万平方米。市区公共交通营运线路97条,年载客量2.19亿人次;市区自来水日生产能力11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4981.94万吨。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有87天,达到Ⅱ级标准的有265天,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54个,水质在Ⅰ至Ⅲ类的站位24个。市区有取水的两个饮用水源地(泽雅水库和赵山渡水库)共监测65个指标,监测结果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1.7%。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60.8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71.6分贝,比上年下降0.8分贝。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开展温瑞塘河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沿河电镀业等399家重点污染企业建立了基础档案,37家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控安装。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5%。33个行业大类中,有27个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降低率在10%以上的行业主要有塑料制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通用设备、化学纤维、橡胶制造、鞋革和纺织服装等8个行业。 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大。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1.3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3.9%,比上年提高8.9个百分点;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全市已建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约48.8万吨/日,比上年增加14.4万吨/日。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7.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5.0%。 “平安温州”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744起,死亡721人,直接经济损失3725.1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0.1%、12.8 %和4.6%。 全市有律师机构62个,全年办理国内刑事诉讼辩护案件7978件,民事诉讼案件18672件,行政案件诉讼1034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各类纠纷23996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104622件,办理涉外公证67468件。 注:(1)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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