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119/2022-0084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海经〔2022〕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部门、各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一、废止《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温瓯集办发〔2021〕68号);
二、废止《加大金融创新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温瓯集办发〔2021〕51号);
三、删去《关于促进温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瓯集〔2021〕105号)中第四款“人才扶持”条款。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6日起执行。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